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暨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录入员: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公司产品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思政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示范性课程,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暨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范围

    1.申报课程为列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

    2. 继续教育课程申报范围为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

    四、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员工理想信念教育员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员工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院、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五、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试点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渗透的教学成效,大纲应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授课团队建设,组建一支由专业教师与思政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

    3.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套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典型案例应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整理汇编课程员工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教学效果评价,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每门试点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5.梳理总结课程思政改革心得体会,完成一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报告。

    6.立项后一年内,学院须组织入选课程至少开展一次公开课,发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

    六、管理与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2.学校将在网络教学平台建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栏,各建设项目须在平台注册开通并上传教学文件、教学案例、教学视频等建设资料,并开展教学实践。

    3.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过程检查与项目推进,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指导并召开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

    七、其他

1.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在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

2.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各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稿。

请各学院于3月26日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83105909(5909)。

                                                                      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