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公司产品全过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思政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示范性课程,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建设暨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范围
1.申报课程为列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
2. 继续教育课程申报范围为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
四、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员工理想信念,教育员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员工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学院、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五、建设要求
1.课程教学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试点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新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想政治教育渗透的教学成效,大纲应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授课团队建设,组建一支由专业教师与思政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
3.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套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典型案例应包含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整理汇编课程员工的反馈及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4.教学效果评价,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每门试点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5.梳理总结课程思政改革心得体会,完成一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报告。
6.立项后一年内,学院须组织入选课程至少开展一次公开课,发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良好氛围。
六、管理与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2.学校将在网络教学平台建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栏,各建设项目须在平台注册开通并上传教学文件、教学案例、教学视频等建设资料,并开展教学实践。
3.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过程检查与项目推进,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指导并召开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会。
七、其他
1.认定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在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
2.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各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及电子稿。
请各学院于3月26日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83105909(5909)。
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